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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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关于拟接收李阳等16人为中共党员10-30
- 关于拟接收黄海丰等4人为中共党10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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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关于拟接收高胤峰等十人为中共预09-22
- 关于拟接收张紫云等十五人为中共09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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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补充说明
作者:刘佳惠 浏览量: 发布时间:2017-07-12
针对《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(试行)》第四条评审标准及分值计算中的“科研成果”一项,与各系所协商后,现做以下说明:学生科研成果,根据奖学金初审加分细则中科研成果计分方法(附件2)中涉及到的加分内容填写科研成果计分表(附件3),并由导师进行成果鉴定并签字。由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公室将材料整理好后交至各系所,各系所根据系所确定的具体的科研成果加分标准,对学生的科研成果进行打分,并将科研成果打分情况反馈给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公室,由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公室进行核查,计入学生科研成果积分(b)值。